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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ST新海拟被强制退市2月6日起停牌

时间:02-06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41

V观财报|*ST新海拟被强制退市2月6日起停牌

  中新经纬2月6日电 2月5日晚间,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新海”)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自2月6日开市起停牌。  深交所拟对*ST新海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月5日晚间,*ST新海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同日,深交所发布对*ST新海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事项的关注函。  来源:深交所网站  深交所表示,2月5日晚间,*ST新海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及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上述情形已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ST新海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鉴于相关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深交所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是深交所已经发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ST新海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二是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是*ST新海股票被深交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的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四是*ST新海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ST新海被罚400万元  2月5日稍早,*ST新海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新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ST新海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导致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2014年3月,*ST新海董事长张亦斌与隋某力、郑某彬、吴某森、聂某龙、吴某、胡某平等人入股成立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信息)、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电子),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专网通信产品的虚假生产加工及购销,上下游、产品确定、合同签订、资金支付、虚假实物流转都由隋某力操控,相关业务构成虚假销售循环。*ST新海、新海宜电子虽然签订了相应的采购销售合同,但是对于合同所列的产品是否有真实用途并不清楚,对外披露为销售硬件产品的主营业务存在虚假记载。  2014年至2019年8月31日,*ST新海通过直接和设立子公司方式参与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ST新海本部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无实物流转,仅是合同、单据及资金上的流转,其形成的收入、利润作为正常硬件产品销售收入、利润予以确认。新海宜电子通过参与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  2019年9月新海宜电子不再纳入*ST新海合并报表范围后,*ST新海通过确认新海宜电子专网通信自循环虚假业务投资收益,虚增2019年度利润。  2014年至2019年,*ST新海通过参与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其中:2014年虚增销售收入224987179.90元,虚增销售成本177998323.50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46988856.40元;2015年虚增销售收入907757521.29元,虚增销售成本754489954.18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153267567.11元;2016年虚增销售收入1188256863.32元,虚增销售成本1038987392.09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149269471.23元;2017年虚增销售收入875976068.37元,虚增销售成本795148548.62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80827519.75元;2018年虚增销售收入420293965.68元,虚增销售成本348340892.57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71953073.11元;2019年上半年虚增销售收入124227433.64元,虚增销售成本102899820.94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21327612.70元;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39118843.02元。  张亦斌作为时任*ST新海董事长、总裁,决定引入专网通信业务,知悉隋某力控制专网通信业务,其从2015年底起对业务开展过程中诸多异常迹象未采取措施。戴巍作为时任*ST新海财务总监,长期分管财务工作,主要负责*ST新海本部专网通信业务审批付款和催款,关注到*ST新海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过程中的异常性。徐磊作为时任*ST新海董事会秘书,兼任新海宜电子董事,其知悉*ST新海本部的专网通信业务为纯贸易业务,收取固定利息,知悉新海宜电子的专网通信业务大部分也是贸易业务。张亦斌、徐磊在*ST新海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戴巍在*ST新海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  二是*ST新海会计差错更正处理错误、审计调整错误、确认预计负债不完整,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三个事项共导致新海宜多计2019年度利润总额25832213.24元。  其中,*ST新海参股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通家)关于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金)新能源补贴收入51522960.00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处理错误,导致*ST新海2019年多调减期初长期股权投资19614790.87元,少确认投资损失19614790.87元。  张亦斌作为*ST新海董事长、总裁及陕西通家实际控制人、董事,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管责任。在张亦斌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参与、主导上述*ST新海前期差错更正事宜,且在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并保证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奚方作为*ST新海财务总监,参与*ST新海前期差错更正事宜,知悉陕西通家与山东国金业务模式及相关账务处理且在*ST新海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并保证确认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因参与专网通信业务以及会计处理不当,*ST新海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经测算,*ST新海2016年至2018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  证监会认为,*ST新海披露的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对于*ST新海因参与专网通信业务导致2014年至2019年年报及2019年半年报虚假记载的违法事项,时任董事长张亦斌、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磊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时任财务总监戴巍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其中,张亦斌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戴巍、徐磊未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于*ST新海因会计处理不当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违法事项,时任董事长张亦斌、时任财务总监奚方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其中,张亦斌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奚方未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ST新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张亦斌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徐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奚方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戴巍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决定对张亦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官网介绍,*ST新海成立于1997年,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是一家横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LED芯片、量子通信、光通信、软件等产业领域的多元化民企企业高科技集团。  业绩方面,*ST新海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000万至7000万元。  股价方面,*ST新海2月5日跌停,报0.78元/股,总市值11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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